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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证报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2-28字号:[ ]

 

关于2015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证报名的通知

 

根据“11规则”等法规及主管机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现将2015年上半年适任考证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考职务

无限航区船长、轮机长,大副、大管轮。

二、基本条件

1、学历:申请管理级职务考试无学历要求。

2、资历:满足11规则及相关海事法规要求。

3、表现:忠诚企业,愿意为公司服务;爱岗敬业,服从公司安排。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无离船不按规定及时交还证书行为;无不服从工作安排行为;一年内无行政(党团)纪律处分及责任性安全事故记录),船东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

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前提下,根据海事主管机关具体要求、市场变化、公司发展需求,以及船员资源结构优化等变化的情况,确定相应具体条件,海员服务公司及相关部门对照审核,并及时将结果公示。

三、时间安排

1、考证报名申请截止时间: 2015年33日17:00前;

2、申请人员名单公示时间: 2015年3月3日前;

3、拟参加培训人员公示时间:2015年3月9日前。

四、申请方式

在船船员的申请经船舶党政讨论同意后,可通过派人送达、发电子邮件、传真或特快专递等方式,向所服务单位管船部或海员服务公司人事部、培训部递交申请。

休假船员填妥申请表后,通过本人递交、发传真、特快专递、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所服务单位管船部或海员服务公司人事部、培训部递交申请。

五、程序

1、申请。所有船员均可向所服务单位管船部或海员服务公司培训部递交申请。

2、第一次公示(报名名单公示)。海员服务公司培训部汇总整理,将所有申请人员名单在公司网站公示。

3、审核。海员服务公司培训部对照法规要求,对所有申请船员的学历、资历及持证情况进行审核。服务单位管船部、海员服务公司人事部负责对在本单位服务、初审符合法规要求船员的任职情况及现实表现进行审核;海员服务公司综合部负责对初审符合要求船员的违章违纪情况进行审核。

4、会议研究。海员服务公司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公司发展、船员队伍实际、海事法规要求以及初步审核情况,研究确定拟参加上半年考证培训人选名单。

5、第二次公示(拟安排参加考证名单公示)。海员服务公司培训部负责将会议研究确定拟参加上半年考证培训人选名单公示,并做相关说明,公布投诉举报电话。

6、手续办理。公示结束,对通过公示的船员,相关单位尽快落实,按要求到海员服务公司培训部办理报到手续。

六、说明

1、2014年下半年前已通过公示的船员,因公司船舶生产等原因未参加考证培训的,本次不需再递交申请。

2、申请考证船员务必及时登录长航油运网站(船员之窗栏目中培训考证),并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确认本人信息。如发现网站发布信息有遗漏、学历专业不符等问题,请务必在3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海员服务公司培训部反馈。

3、申请考证船员资历必须真实。主管机关对船员资历的基本要求:必须是在船实际任职,尤其是申请航区扩大,必须满足《11规则》中规定的在船实际任代职12月及以上资历要求。海事局对船员资历的检查日趋严格,目前已实行了计算机联网管理,并且海事局系统已存有船员在船资历。公司将严格按法规及主管机关要求,对申请船员的资历进行核查。

4、由于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对网站发布的申请情况进行确认而导致遗漏、差错,或递交的信息有虚假,均作为自愿放弃处理。

5、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海员服务公司培训部联系咨询。

联系人:吴金峰

电话:025-58586136,15366118801

传真:025-58586094

EMAIL:hygspxb@njtc.com.cn

 

2015年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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