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央企担当丨南京扬洋“宁化411”成功实施转驳救援任务
6月15日1915,随着“宁化411”轮汽笛一声长鸣,该轮缓缓驶离“光汇616”轮,标志着为期10天的救助工作圆满结束。
6月5日2156时,招商南油所属扬洋公司接到山东海事局的紧急电话通知,要求公司所属船舶“宁化411”轮改变原青岛航线开往石岛,参与4日发生的“光汇616”轮货物渗漏事故救助。
“光汇616”轮是一艘船长93米的深圳籍油轮,中国五星旗,载重吨6993,由南通如皋港开往山东东营,船舶在航经石岛避风锚地时汽油添加剂(甲基叔丁基醚)泄漏进入泵舱,并从泵舱渗入机舱,一旦遇火源随时有爆炸风险。
情况危急,在接到山东海事局的电话后,扬洋公司立即响应,启动相关程序进行事件评估,提出相应计划。按照上级部署,为确保救助工作有序、安全进行,扬洋公司组成工作小组赶赴现场协调指挥。
6月6日2100,工作小组抵达石岛后参加了多方过驳作业方案讨论会,在会议上就转过驳工作提出了专业意见,包括必须对事故船机舱、泵舱和货舱先惰化,及对“宁化411”轮货舱进行惰化;事故船所有设备不得开启,以免产生火源;过驳时杜绝开舱作业,货舱持续保持惰化。并对现场作业方案关键流程给予详细的风险评估,提出了专业的应对措施建议,得到会议各方的肯定。
7日0730,“宁化411”轮靠妥石岛新港17号泊位。1310,开始充氮。8日1330-1530,“宁化411”轮船长组织安全会议,讨论过驳过程中的风险,布置操作安全注意事项。1745,公司团队对船舶上报的工作方案进行了审核与完善,回复船舶要求切实抓好安全方案的执行与过程的安全检查。9日1700,两船均完成惰化工作,1805,“宁化411”轮靠妥“光汇616”轮左舷。10日0250,开始货物转驳。15日1643,“光汇616”轮上的货物全部转驳完毕。1830,本次救助工作现场总指挥部宣布救助作业结束,随着“宁化411”轮缓缓离开,本次救助工作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本次转驳救助作业在招商南油和扬洋公司船岸的共同努力下,得以圆满完成。本次救助活动得到了威海市市政府、山东海事局多方认可,彰显了疫情下的央企职责与担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