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下午,船员管理中心“HR大课堂”首次开讲,该中心人事部经理董维洲主讲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不同情形下的差异化操作实务,并结合相关案例与管理人员进行了讨论。这是该中心“3+3”HR法规公约学习活动重要内容,也是该中心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之一。
据介绍,所谓“3+3”,第一个“3”是指三个方面的阶段性活动内容。一是学习一批重点法规。汇编《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船员条例》、《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个人所得税法》、《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以及《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58项常用HR法规公约,督促管理人员开展自学,还将购置发放部分辅导性学习书籍;二是开展一项知识竞赛。初定12月下旬组织由全体管理人员参加的HR法律法规专项知识竞赛。三是组织一次建议征集。立足下一步制度体系建设的需要,组织各岗位人员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变化情况,本着精细合规的要求,提出具体的制度修订或新建、条款修改或新增合理化建议。
第二个“3”是指三个层面的常态化活动措施。一是成立法规公约研究小组。由人事分管领导牵头,培训分管领导、工会主席、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不定期开展新法研究、案例分析等学习研讨活动,并及时提出相应的应对建议。二是设立“HR大课堂”。围绕新生效的法规公约、典型案例及相关重点工作等,每季度组织一次由特定群体或全体人员参加的学习活动,邀请外部专家或内部行家进行授课。三是开展“大家讲业务”活动。各部门结合月度会等时机,有计划地安排各岗位人员围绕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轮流讲解常用法规、业务流程以及实际案例等内容。(钟心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