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公司针对挂香港旗船舶在劳工专项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专门邀请原香港海员工会主席朱临庆船长针对香港旗船如何做好劳工履约工作进行了详细讲解和交流,集团航运事业部安全技术部总经理周晖,公司副总经理查选中,公司成品油事业部、原油事业部、海员服务公司和安全技术部相关人员参加了交流会。
2006海事劳工公约(简称MLC 2006)已于2013年8月生效。目前,公司共有包括白鹭洲轮在内的挂香港旗船舶11艘,另有2艘挂新加坡旗船舶,这些船舶均配备了《海事劳工管理手册》,根据船旗国《海事劳工符合声明》PART I编制了《海事劳工符合声明》PART II,并取得了海事劳工符合声明证书。随着劳工公约的生效,一些发达国家针对MLC的专项检查逐渐加大。
交流会上,朱临庆首先介绍了香港海员工会的发展历史和近况,就香港的中资企业如何与海员工会签订海员集体协议(CBA),香港旗船在国外港口如何应对当局的劳工检查进行了交流,对与会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特别是就香港政府、工会组织对船东签订集体协议的具体要求,香港旗船如何办理集体协议、集体协议的费用、签订集体协议后对船东有何保障、海员就业协议的具体规定、工资组成、加班工资计算、带薪年假等MLC公约履约中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通过此次交流探讨,使公司岸基管理人员更加了解了香港海员工会的相关情况,尤其是进一步掌握了香港旗船MLC履约规定与要求,为后期公司船舶更好地推进MLC2006履约打下了基础。(吴建国)